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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社会上出现的假冒公函及印章行骗事件

2007-04-26 09:12:08
 
 

近期,社会上有个别不法之徒冒充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联系组稿和推销书籍为名行骗。广州市委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通报社会上出现假冒我办公函及印章行骗事件的函》中指出: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收到落款为“广州市对外宣传办公室”的介绍信,联系《法制广州通》组稿及征订事宜,这是首次发现社会上公开假冒其公函及印章进行行骗的事件,事件中同时涉及有张广宁市长03年的批示及被伪造落款和公章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等6个单位。

各公证处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类似情况,立即报告所属司法行政机关公管部门及市司法局公管处。

 

(市司法局公管处)